【Yahoo新聞報道】台灣立法院今日(23 日)通過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 53 條修正草案,確定將大眾運輸工具上的「博愛座」正式更名為「優先席」,並刪除原有「老弱婦孺」的適用對象,改為「其他有實際需求者」。當局指,修例目的是擴大適用對象,減少讓座爭議,避免因誤解或歧視而引發衝突。
綜合台灣傳媒報道,今次修例是參考英國、韓國及日本等國做法。新例維持優先席須佔總座位數的 15%,並適用於所有未設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,包括捷運、公車、台鐵及高鐵等。未來「優先席」的標示圖示,將由交通部與衛福部共同制定統一版本,全國一致使用。
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,「博愛座」本意是提供有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,名稱變更為「優先席」後,更能體現社會愛與包容的精神。他指,學生、上班族、病患等雖無外顯特徵,也可能處於身體不適狀態,應該被公平對待,強調讓座不應以外表判斷。
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表示,修法將搭配教育與宣傳措施,包括加強車廂廣播、張貼標語、推廣讓座文化等,期望建立更具包容性的乘車環境。委員呼籲,大眾以尊重與理解的態度面對不同族群,讓「優先席」回歸設立初衷,成為社會互助與關懷的象徵。